第二樣露臉的12禮,是「皮帶」。
其實第一次看到它時,覺得「哇!好閃呀~喜歡喜歡~」,且可能當時穿的衣服和它很搭的關係吧,所以心裡一直懸著它的影子。
但以我的個性,再依經驗來看,我挑的東西一定要隔一段時間再看二次以上,如果真的很喜歡再買下來!
所以大約將近兩周後的昨天,我和勛哥哥再度去探視它。
可能因為這天穿的短裙顏色和它很近,所以看不出它的閃吧!所以心裡開始猶豫「它,好看嗎?」
所以試戴了很久,雖然覺得不錯,但還是請小勛哥哥陪我在遠百內繞了一下其他的店家後再回去看一次...
最後還是覺得它不錯啦,可以買,再請勛哥哥付帳囉~^^
以下是皮帶的實品照:(再叫一次:【好閃呀~】)


全站熱搜